转发市建委关于修订印发《杭州市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规定》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8-12-26  阅读次数:958

各区(开发区)、县(市)建设局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市建管站: 为有效预防和解决建设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,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,根据国家、省、市有关要求,结合我市工作实际,我委对《杭州市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规定》进行了修订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执行中有何问题,请及时反馈市建管站。 修订后的《杭州市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规定》自2019年3月1日施行,原市建委和市人社局联合印发的《杭州市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规定》(杭建市〔2011〕213号)同时废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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